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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石油公司发展史及综合实力介绍
    19世纪70年代,从洛克菲勒在俄亥俄州创建了股份制的标准石油公司开始,石油公司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。标准石油公司的“标准”一名,来源于他们标榜自己出产的石油是顾客可以信赖的“符合标准的产品”也意味着给石油行业带来了秩序上的标准。
    标准石油公司用了20年的时间终于成为了美国最大的原油生产商,垄断了美国95%的炼油能力、90%的输油能力、25%的原油产量,并将对美国石油工业的垄断持续到1911年。洛克菲勒也因其在石油领域让人企及的地位被誉为“世界石油大王”。
    1911年5月15日,美国最高法院判决,依据1890年的《谢尔曼反托拉斯法》,标准石油公司是一个垄断机构,应予拆散。根据这一判决,标准石油帝国被拆分为约37家地区性石油公司。
    标准石油公司被拆分后,原俄亥俄标准石油成为了现在英国石油公司的一部份;原印第安纳标准石油改名为阿莫科石油(Amoco),后来成为现在英国石油公司的一部份;原纽约标准石油改名为美孚石油(Mobil),现在是艾克森美孚公司的一部份;原新泽西标准石油改名为艾克森石油(Exxon),是现在艾克森美孚公司的一部份;原加利福尼亚标准石油改名为雪佛龙石油(Chevron),现在是雪佛龙德士古公司的一部份;原肯塔基标准石油被加利福尼亚标准石油并购,现在是雪佛龙德士古公司的一部份。